2012年1月13日 星期五

《失落的幸福經典》第二章【釋放屬於你的一切】摘要 1/13

神會提供一切,人只要開口對神說話,就能釋放出神賦予他權利所擁有的一切。
可是,他必須對自己說話充滿無比的信心。
不只要有完美的信心,還必須將完美的信心表現在行為上。
你必須表現出已經得到的樣子。
即使根本看不到絲毫可能實現的跡象,人也必須為自己所求的事做準備。

每個要求都會被應允,只要在靈性層次下功夫,他就是「不受限制的」,因為「與神同在就會獲勝」。

人只能得到自己看得到的事物。
一個人能擁有多少,取決於他內在願景的大小;
任何偉大的作為、卓越的成就,都是因為對願景的堅持而得到實現。
而且成功之前,通常都會經歷失敗與挫折。

一個瞭解靈性法則的人不會被表象所干擾,而且在「受困」時,依然能保持歡喜。
也就是說,他能堅持願景,並對心願的達成表示感謝,感謝他已經得到了。
人必須持續堅守最終的願景,並展現出一切俱足的姿態,無論是健康、愛情、物質、自我表現、家庭或朋友皆然。

神不需要時間,而且永遠不會遲到。與祂同在,一切都有可能。

當人們對自己個人的事情涉入太深,就會產生懷疑與畏懼。要將這樣的道理「展現」給別人看,比用在自己身上容易多了。
所以當你搖擺不定時,千萬不要遲疑,一定要尋求幫助。

一個人只要有人看到他的成功,他就不會失敗。


——摘自《失落的幸福經典》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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